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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公司公告 乔治海因茨项目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
乔治海因茨项目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
发布时间:2020-08-14浏览次数:2917
        按照《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沙高新区国有土地收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高新管发〔2020〕8号)和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长环委办函〔2019〕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长沙高新开发区乔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开展其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乔治海因茨项目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乔治海因茨项目地块位于岳麓大道以北、茶园路以东、猴山路以南、荷叶路以西,地理坐标为E 112.810278°,N 28.241442°,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长沙高新开发区乔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占地面积为36907.85 m2,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厂房于2015年6月底完成。一期厂房建设面积为5400m2,包括零部件存放区、机身装备区、机器人成品暂存区,小飞机跑道3630m2,项目二期未再启动建设。2016年3月18日长沙高新开发区乔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项目一期厂房租赁给湖南瑞森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退租,项目自此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生产经营使用。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该公司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整个厂区作为调查范围,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 年 第 72 号)及本项目场地污染识别结果布设取样点。
本项目样品采集与分析工作由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活动过程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分析人员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均进行三级审核。
 
三、调查结论
        本次场地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其中场地内6个采样点,场地外1个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共27个,其中场地内样品26个,场地外1个。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45项、石油烃(C10~C40)和pH。
        场地内土壤中重金属和石油烃浓度低于评价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场地内土壤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共建地下水监测井4个,场地内3个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外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本次场地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
        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砷、镉、铜、铅和镍有检出,但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限值,六价铬、汞、VOCS、 SVOCS和石油烃均未检出。
        综上调查结果,本地块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国家技术规范和导则要求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土壤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区域土壤、地下水中各污染物没有环境污染风险,为无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后续详细采样调查、风险评估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长沙高新开发区乔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1867487794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
联系人:夏新建   联系电话:18173176564